6月21日,我校时政社团学生在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在静宁县人民法院1号庭开展的“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现场。本次“模拟法庭”审理案件为被告人钱宇、顾勇故意伤害案。
2022年5月8日,京海中学高中学生钱宇、顾勇放学后,两人骑自行车一起回家。途经解放大道与人民路交叉路口时,同校学生陈辉骑车撞倒钱宇,由此三人发生争执、打斗……结果,陈辉受伤住院治疗20天,花去医疗费8万元,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辉外伤致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过“法庭”审判,被告人钱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顾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为真实再现庭审现场,静宁县检察院认真梳理筛选出具有典型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作为本次活动“剧本”,确保参与演出的各个角色符合其身份定位,提问、答辩、发言、质证专业规范,庭审各个流程和环节符合法定程序。我校12名学生分别饰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认真模拟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评议和宣判等审理程序。100余名学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王旭艳认为,这种沉浸式“模拟法庭”打破了传统的说教式法治宣传,是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具体体现,也是静宁县检察院做实做优未成年人检察、深入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生动实践。活动过程中,学生们穿上法袍、制服后,迅速进入角色,各司其职,全身心投入庭审模拟活动。“审判长”正襟危坐,镇定自若地主持庭审;“公诉人”正义凛然,铿锵有力地提起公诉;“书记员”认真完成衔接工作;“辩护人”不卑不亢、有理有据地进行辩护;“被告人”真诚忏悔……台上身临其境,台下屏息凝神。整个过程严谨有序,逼真的场景、真实的演绎,让观摩的师生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庄严和温度,沉浸式体验了“庭审”现场。